不允许进行无限制的机构进行产前筛查

北京(记者Wang Meihua)是国家卫生委员会最近发出的通知,该通知提出了加强产前筛查服务的全面和标准要求,并阐明医疗机构应获得卫生与卫生部的许可以进行产前筛查。从业者必须通过专业分析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不合格的机构和人员不允许提供相关的服务。 产前筛查是指通过临床咨询,医学成像和生化免疫等技术项目的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胎儿筛查。近年来,我国的产前筛查率迅速提高,在2023年达到91.3%。虽然产前筛查服务的沃洛将继续提高,但相关管理和服务的风险也在增加。 通知清楚地指出了产前屏幕NG机构应获得县卫生管理局的批准,产前筛查人员应由省级卫生管理局批准。显然,产前超声筛选是产前筛选的内容之一,也是超声检查产前筛选内容的标准。当医疗机构为普通孕妇提供母亲 - 律师和分娩服务的日常服务时,它应该明确建议她们在合格的医疗机构中接受产前筛查服务。 该通知指出,产前筛查人员主要是在临床咨询和产前咨询和超声波产前的诊所中,以及从事生化和免疫实验室测试的技术人员。产前筛查机构应加强产前筛查人员的工作管理,以确保产前筛查人员获得专业和技术每年至少一次进行产前筛查的Al培训。那些在产前筛查职位超过两年的人应该接受重新训练的人。只有在通过评估和审查之后,它们才能调整为重新工作。